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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数百万扶贫款,真相岂容扶贫款
加入时间:2013-6-20    来源:中国宁波网

昨天,《新闻纵横》报道了河南省汝州市陵头镇余窑村、蟒川镇王岭村、夏店乡黄沟村以及焦村乡邢村四个乡镇,伪造国土资源局印章骗取扶贫款的事情。实际上,对于四个村镇骗取扶贫款的行为,汝州市纪检委上个月已经展开调查,但至今事件仍有不少谜团没有解开。(6月19日中国广播网)

事实上,骗取扶贫款事件,多地都曾发生,且查处难度很大。为了缓解地方财政经费不足,有的地方政府故意虚构扶贫项目,扩大扶贫资金支持范围,或者在扶贫项目建设中偷工减料,将节省的资金挪作他用。这种情况一旦出现问题,大抵都由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出面,到上级相关部门公关,就有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汝州四村镇骗取扶贫款事件曝光后,真相却遭遇“罗生门”,进一步佐证此类事件查实之难。

四个村镇伪造印章是否立案,是否应该给媒体明确答复,答案无疑是肯定的。伪造公章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这本来是个不该成为问题的问题。

并非事件重点的“立案”尚且难以确定,一系列后续步骤自然更难继续:虚假公章从何而来?省市两级财政下拨的400多万元扶贫款,去向何方?问题明明存在,媒体和公众的质疑,却如拳头打在棉花上。以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为例,建设过程中,四个村镇都使用了什么建材?花了多少钱?以树干来顶房梁,水泥板之间出现缝隙的安置房,质量问题明摆在那里,何以顺利通过验收?

诡谲之处还有:由公安、财政、国土等部门成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竟然无法接受采访;汝州市纪检委联合调查组进驻四个乡镇展开深入彻查,一个多月过去了,外人不仅连案件是否立案都无从得知,甚至连扶贫款的去向也成谜;河南扶贫办主管处室限定汝州市在规定时间上报调查处理结果,至今却迟迟未有回音。有理由怀疑,一系列诡谲的背后,是否有更深的操纵者?是否有着太多的“暗域”操控?

从法律上来讲,汝州四村镇骗取扶贫款事件,有三个层面不容回避:一是对于政府集体决议,故意虚构扶贫项目套取扶贫款,虽然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参照单位诈骗,应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承担刑事责任。二是如果确系为了套取扶贫款而伪造印章,则属于牵连行为,但只须择一重罪处罚,不单独构罪。三是如果挪用扶贫款,对其作出的处罚,则要比挪用公款罪严厉得多,且也应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重处。(窦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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