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扶贫网--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欢迎您!本站最新动态:  《广东扶贫》杂志约稿函!    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扶贫办领导关于协会工作的批示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秘书长信箱 今天是:
 
理论研究
扶贫论坛
调研报告
经验总结
扶贫助廉
扶贫315
 
 
  当前位置:首页->>扶贫开发->>理论研究
   
增强社会性别敏感的反贫困政策建议
加入时间:2010-12-1    来源: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11月29日,在北京+15论坛上,由社会性别与发展在中国网络、“社会性别与反贫困”工作小组共同发布了《在新的扶贫规划中,增强社会性别敏感的反贫困政策建议》,建议全文如下:

     改革开放30年,经济快速增长和扶贫开发使中国在反贫困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世界的减贫做出特殊的贡献。2009年中国政府将贫困标准提高到1192元,贫困人口调整为4007万,但距国际标准尚低。同时经济快速增长带来的减贫效应减低。社会的转型剧变使贫困问题较过去更为复杂,不同人群在收入、资产占有、机会获得和权利实现等方面的鸿沟越来越大。近20年来,中国收入不平等的状况在持续加剧,基尼系数已经从1990年的31.7%上升到2007年的49.6%。有研究表明中国10%的最贫穷人口和最富有的10%的人口收入差距已经超过27倍(世界银行,2009)。

     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一系列新问题,如全球化中的金融危机,环境日益恶化带来气候异常导致的灾害频繁,能源危机,以及在不当的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中带来盲目占用土地,导致农民资产流失和生计脆弱等等,这一系列问题又在不断滋生新的贫困人群。与其他社会分层和结构中的问题相互交织,贫困人群遭受社会排斥、生计脆弱性和易受损害性明显,使得今天中国的贫困问题较过去更加复杂,反贫困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贫困人口呈现出分散性和多样性的特点,需要用多维和丰富的视角去认识中国的贫困问题,用创新的思路去构建扶贫规划和反贫困策略。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1997年的人类发展报告《人类发展根除贫困》中明确指出,无论作为目标或手段,推进社会性别平等应成为所有国家根除人类贫困战略之一。对于社会性别平等富有创造性的承诺,将有助于增强减贫各方面的行动,因为妇女能够带来新的能量、新的视野和新的组织基础,是减贫的主体力量。如果没有纳入社会性别,发展过程将充满挑战,减贫战略没有成功地赋权妇女,就没有成功地赋权整个社会(UNDP,1997)。

     今天,中国反贫困领域无论从政策方向到具体措施方面都有新的变化,针对不同贫困人群将扶贫开发、救助扶贫、能力资本建设以及社会保障相结合,推动减贫事业深入发展。

     我们也看到,中国减贫政策中关注到妇女的贫困,如:

     ——国务院扶贫办从2001年开始采用参与式村级发展规划的扶贫,并强调在其过程中关注性别平等;

     ——国家和地方政府针对妇女的专门扶贫项目,如春蕾计划、母亲水窖、“阳光工程”等继续通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小额贷款、劳务输出等帮助农村妇女摆脱贫困,项目中有要求妇女发展的指标;

     ——2003年国家统计局的农村贫困监测报告把性别平等列入扶贫项目影响评估的一个方面,并开始发展分性别指标;

     ——全国妇联的“巾帼扶贫行动”;全国妇联、国务院扶贫办、农业部、科技部等共同推出的“巾帼科技致富工程”;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以救助贫困母亲为宗旨的“幸福工程”等等,都以妇女为减贫的核心。

     但是,正如有的研究者提出,与贫困女性的需求相比,中国的许多减贫政策远未对社会性别平等给予足够的关注,缺乏社会性别敏感性的问题突出,这些都影响了减贫的效果。

     为此,中国社会性别与发展网络,动员在贫困与性别方面来自全国的学者,系统开展社会性别与妇女贫困的研究,从社会性别的角度,运用扩展的贫困概念分析今天中国妇女不同人群贫困现状、致贫原因,包括农村、城市、民族、老年、艾滋病、残疾和单亲等贫困妇女人群,通过对这些边缘妇女群体的分析,显示出今天中国贫困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在各种新的贫困挑战中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增强国家反贫困政策和措施中社会性别平等关注的建议。

     各项研究表明:非常明显,由于社会性别规范、价值、观念和制度的影响,贫困妇女无论在收入与消费、经济资产(土地、房屋、信贷)、社会支持网络、社会资本与服务(教育、医疗、保险、技术与信息)的获得,人类福祉和尊严的享有,机会与权力的分配等方面处于弱势;同时由于社会性别机制的作用,妇女更多的承担琐碎、繁重而又不被承认价值的劳动,致使妇女在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更被排斥,因此她们在遭遇经济危机、自然灾害、族群纠纷和冲突等社会重创时更为脆弱,易陷入贫困并辗转反复。特别是妇女中更为弱势的群体,由于年龄、民族、身份、婚姻破碎、身体的缺损等多重脆弱性结构与社会性别的结合,致使她们更易在各种艰难的时刻受到贫困的侵袭,因而应该受到反贫困政策和措施的进一步关注。

     我们也看到,各层的贫困妇女在应对贫困,维持家庭生计方面发挥着能动性,以她们的宝贵经验和智慧维系着生存,因此,反贫困政策和措施应该尊重妇女的经验和重视她们在反贫困中的主体性。

     基于上述的认识,我们向国家政府及各部门、各民间团体和组织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将社会性别平等作为反贫困的目标纳入扶贫规划

     重视贫困对女性的影响,认识到解决女性贫困问题对中国减贫的重要性,关注资源、机会、权力获得等方面社会性别差异带来的结构性贫困问题,用制度创新和政策改善来增加贫困人群综合资产和减低其易受损害性,这样才能持续减低贫困。增强对新生贫困问题的重视,如气候变化与灾害、能源危机和金融危机、过度和不当现代化等产生新的贫困问题及其性别差异。

(二)确保妇女的参与

     1.在目标和原则上强调和重视不同贫困妇女的经验、认识和观点,倾听贫困妇女声音;

     2.在新的扶贫规划中确保妇女及民间组织的参与的机会和渠道,设定目标、指标和实现的机制;

     3.扶贫项目的整个周期(规划、实施、监测评估)中,用有效的方法和策略确保妇女参与。

(三)将性别平等纳入具体的扶贫措施和社会保障制度

     1.在扶贫开发的各种措施中不仅关注经济收入增长和基础设施建设,更注意增加妇女对资产(土地、房屋、信贷、技术、信息等)、社会资本等占有及控制的项目设计和资源分配;

     2.试点社区干预:对与社会性别有关的突出的贫困问题进行系统干预的城乡社区试点,包括在社区内开展倡导社会性别平等意识活动;关注侵犯妇女合法权益所导致的新生贫困问题,并支持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制度等;

     3.在扶贫项目实施中防止新的项目活动增加妇女的劳动负担:倡导推动改变社会性别角色的陈旧分工,鼓励建立男性分担家务及照顾老幼的新型社会规范;支持设立及开发减低日常劳动量的新技术和设施,建立农村社区托儿公共服务等;

     4.改善现有的信贷、技术培训及服务(包括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保证信贷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服务的资源对农村贫困妇女的可及性;重视本地种养殖经验和知识,建立贫困男女参与新技术研制和推广的机制,重视新技术在贫困地区的适应性和可持续性;

     5.加大以赋权妇女为目标而设计小额贷款等反贫困活动,在资金、组织和能力建设上支持妇女小组、妇女合作社和妇女协会,增强其参与村民自治和社区管理,并应对农业产业化扶贫措施中妇女处于价值链最末端所带来利益分配不公的问题;

(四)关注多重交叉的易受损害人群的贫困问题及其社会性别差异

     重点关注老年、残疾、单亲、民族、受艾滋病影响、流动人口、失地、失业的妇女,并制定更加切合她们需要和实际经验的反贫政策和措施

     1. 政府财政、民政要加大城乡边缘贫困妇女的社会福利资金的投入,建立政府救济和社会互助相结合的制度;加强针对各类边缘贫困妇女的社会救助工作。

     2.关注她们的特殊需要,完善现有社会保障制度:

     3. 贫困老年妇女: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养老金水平;逐步缩小退休年龄的性别差距并启动弹性退休制度试点;及早将以省为单位向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的计划推广到全国;将遗属养老金纳入社会保障制度;

     4.关注失地农民,特别是妇女的就业和养老保障;落实出嫁女、上门女婿的土地赔偿;

     5. 单亲妇女:设立法律援助支持,提供就业渠道和稳定生计的培训,廉租房对单亲妇女的倾斜,向孩子就学的单亲母亲提供津贴;

     6. 受艾滋病影响的妇女:及时得到救助,在低保公示中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的信息保密;增加女用避孕工具的研究和推广。

     7.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要保护妇女的就业权利,就业政策向城乡贫困妇女倾斜,加强妇女的职业培训,向需要贷款的老年、单亲妇女、艾滋病患者及母亲提供有针对性的优惠及服务;将艾滋病患者的遗属、艾滋孤儿和严重残疾保险纳入社会保障制度;

     8. 医疗部门应对患重病的特困的老人、单亲妇女、艾滋病患者和严重残疾妇女发放医疗救助卡,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并弥合城乡之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之间的差距。 

(五)在社会变迁、重大社会经济事件及自然灾害的应对措施中关注社会性别平等

     当发生经济危机、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以及自然灾害等情况时,研究并制订预防和缓解妇女贫困风险的预案,在制订减贫、减灾的政策、机制、措施中改善性别不平等状况。

     1、在救灾、恢复、重建中提供性别平等机会,增强妇女的参与和提高对资源的分配和掌控;

     2、重视识别和满足妇女的特殊需求和减少易受损害性。如关注在灾害和经济危机中女童、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生存质量、劳动总量和生育状况;使她们能够获得其特殊需要的物品和服务;增加干预家庭暴力、性暴力,以及反拐卖和反使用童工等的相关策略和措施。

(六)完善分性别的贫困状况监测指标及反贫困效果评估制度

     1.完善反映贫困现状和反贫困实践效果的分性别监测、评估指标和分析框架与评估机制;借鉴国际上有关贫困和社会性别的监测与评估指标,并对国别扶贫规划的评估进行比较研究;

     2、国务院扶贫办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全面回顾、梳理现存于各个部门与群众团体中分性别的反贫困为主题的统计和调查,推动数据整合工作,建立资料分享及统计调查合作机制;在贫困人口统计、常规人口普查、城乡住户调查、城乡低保和五保户制度中设立分性别及年龄组(60岁以上)指标,对现有的贫困监测,将分性别及年龄组作为关键变量加入到数据分析处理中,并按照分性别和年龄公布调查、统计结果,以提供分性别和年龄组的贫困现状和反贫困实践效果等重要资料作为政策完善的依据;

     3、在贫困村建立扶贫措施参与性监测评估机制的试点,试点县扶贫办和有参与性经验的民间团体作为中介和协助者的角色,保证项目社区中贫困人群和妇女参与监测、评估,包括指标的确定和监测评估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在项目的监测和评估中发挥主体作用;

     4.重新审视和完善社会性别与贫困监测的指标,修订现有贫困村识别和监测指标,选择体现两性贫困状况比较的分性别指标而不是孤立的妇女指标,包括:经济资源获得与分配(土地与宅基地、民间借贷与信贷、交通与通讯工具使用、家庭经济收入与支出的决定权等),就业与收入(职业、种养殖品种与产品出售、不同劳动和经济活动的性别分工、换工与雇工、外出打工与收入及流动决策等)、教育与培训(正规、非正规教育性别比、辍学率性别比及其原因)、健康和保健(慢性病患病与就医、家庭营养品分配)、劳动分工与时间分配、社区参与和社会交往、社会保障覆盖、贫困救助享有和社会态度等方面的指标。

(七)能力、资源配置、部门协调的机制保障

     1、提高反贫困相关部门的社会性别意识和社会性别与贫困问题的分析能力,在贫困与社会性别的工作方面进行系统的能力建设和人才配置;

     2、加强政府各个部委(发改委、财政、农、林、劳动保障、民政、司法、科技、教育、卫生、民委、计生等)及群团组织(妇联、残联、老龄等)在扶贫开发政策与社会保障制度规划与工作的整合,建立信息交流、研讨与合作机制;重视扶贫办在扶贫开发中的专业经验以增强其协调角色和发挥更大作用,加强扶贫办与民政在救助方面的协调与合作,共同解决难点问题,制定反贫困实践效果的监测、评估机制;

     3、增强政府、学术界及民间组织在社会性别与反贫困新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加资金投入,进一步从社会性别视角深入研究中国的反贫困工作。

(八)重视民间组织在反贫困中的作用

     重视并进一步发挥民间组织在反贫困和社会性别平等领域的理念、经验引进,实践协助和模式创新的作用。

     1、改革法律、政策和措施,改善和保障国际、国内民间组织在中国宪法和法律框架内开展扶贫工作的外部环境;用法律、政策营造和推动有利于公益性民间组织发展的宽松环境,让那些有志于在中国注册为本地公益机构的国际NGO能够取得法律身份,以便于更好的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

     2、高度重视在长期的全球扶贫和发展工作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作为新视角和经验的来源,认真吸收其合理建议,建立有效机制,以便使NGO的经验和探索能够迅速、顺利、恰当地纳入到国家扶贫和发展、妇女发展的相关规划和项目工作中来;

     3、增加对国内NGO的支持和扶持,以使国内NGO获取多元的资助渠道,增强它们与国际NGO尤其是资助型NGO的对话与对接能力。

     4、改善法律和政策,明确公益捐赠和工作的免税政策,让企业和公民的社会关怀得以通过捐赠实现。

 


欢迎访问广东扶贫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站点地图 | 招聘启事 | 版权申明 |
流量统计:

版权所有: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Copyright © 2009 www.gdfupin.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号:粤ICP备10213720号
主管: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主办: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广东省南方扶贫开发研究院、广东省国粤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内容支持:《广东扶贫》全媒体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大院2号办公大楼12楼                              邮编:510500
电话:020-37286668    传真:020-37286688    捐赠热线:020-37288888   邮箱:gdfupinx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