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茂名市下达了信宜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第二批),其中: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510万元,实施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不少于8.63万亩,服务小农户面积或资金占比达60%以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190万元,支持农民合作社不少于7个;支持家庭农场项目82万元,支持家庭农场不少于8个;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项目100万元,根据《信宜市家庭农场发展示范县创建方案》,支持家庭农场不少于10个。
一、关于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遴选10家服务主体承担。遴选办法如下:
(一)推荐报名。
镇(街道)、市合作社服务中心推荐符合基本条件(有农业生产服务职能)、有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意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报名(报名表附后)。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止。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报名邮箱:xynj8814367@126.com),并将书面报名材料递交到信宜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合作指导股欧燎原同志处(截止时间:11月6日下午5时30分)。
(二)专家评审。
1、评审内容。
合作社的基本情况、服务队伍、农业机械设备、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等。
2、评审方式。
(1)成立评审组。从农业农村局专家库抽专家2名、从镇街抽专家2名,市农机监理站派出1人共5人组成专家评审组。
(2)审核报名资料和现场核查。评审组审核报名资料,到合作社现场核查相关资料、服务设备,查阅近年来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料(承担过托管项目的主体)。
(3)评审会议。召开评审分析会,从多方面综合评审分析,逐项进行量化打分。
(三)主体确认。
将服务主体(编号)得分情况在信宜市农业农村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讨论确定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二、关于遴选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主体。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8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遴选7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遴选办法如下:
(一)推荐报名。
镇(街道)、市合作社服务中心推荐符合基本条件(经营正常、无不良记录、县级以上示范社或规模粮油种植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止。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报名邮箱:xynj8814367@126.com),并将书面报名材料递交到信宜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合作指导股欧燎原同志处(截止时间:11月6日下午5时30分)。
(二)专家评审。
1、评审内容。
合作社的基本情况,规范管理情况,示范性情况,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等。
2、评审方式。
(1)成立评审组。从农业农村局专家库抽专家3名、从镇街抽专家2名共5人组成专家评审组。
(2)审核报名资料和现场核查。评审组审核报名资料,到合作社现场核查相关资料、实施地点,经营品种、规模、标准化等。
(3)评审会议。召开评审分析会,从多方面综合评审分析,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需要进行量化打分。
(三)主体确认。
将服务主体(编号)得分情况在信宜市农业农村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确定2023年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主体。
三、关于遴选家庭农场项目实施主体。
根据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茂农〔2023〕1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遴选不少于18个以上家庭农场。遴选办法如下:
(一)推荐报名。
镇(街道)或自荐符合基本条件(经营正常、无不良记录、县级以上示范场)的家庭农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止。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报名邮箱:nyj8810160@163.com),并将书面报名材料递交到信宜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股陈海峰同志处(截止时间:11月6日下午5时30分)。
(二)专家评审。
1、评审内容。
家庭农场的基本情况,规范管理情况,示范性情况,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等。
2、评审方式。
(1)成立评审组。从农业农村局专家库抽专家3名组成专家评审组。
(2)审核报名资料和现场核查。评审组审核报名资料,到家庭农场现场核查相关资料、实施地点,经营品种、规模、标准化等。
(3)评审会议。召开评审分析会,从多方面综合评审分析,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需要进行量化打分。
(三)主体确认。
将家庭农场得分情况在信宜市农业农村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讨论确定2023年家庭农场项目实施主体。
附件:
1、信宜市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报名表
2、信宜市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农民专业合作社)
3、信宜市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家庭农场)信宜市农业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