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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基本实现贫困生“应贷尽贷”
加入时间:2012-11-1    来源:南方日报


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有困难的新生愉快上学。王辉 摄 

     南方日报讯  “考入大学不仅是我的梦想,而且是父辈们一直的期望。”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2012级新生小梁来自农村,家里很贫穷。今年9月开学,当别的同学都开开心心报到时,他却为学费愁眉苦脸。在他最无助的时候,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一举解了他的燃眉之急,让他有继续学习的机会。   

    小梁的故事,只是广东几十万“圆梦”贫困大学生的缩影。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一直将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机会,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主要内容,做出“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从2000年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以来,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找到了一条比较适合我省实际的、富有广东特色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新路子。截至2011年底,全省累计有50万人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28亿元助学贷款,其中,近年来成为我省高校助学贷款主体银行的国家开发银行发放了20.5亿元,受惠学生达37万人次,其助学贷款违约率控制在1%以下,居全国前列。   

    助学贷款新模式全面解决“发放难”问题   

“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一贯坚持的工作目标。“是非经过不知难”,这个看似简单的承诺,背后凝聚了艰辛的心血和汗水。   

    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推进。省委书记、省长多次对此作出批示,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省政府成立了以分管教育的副省长任组长的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协调小组,统筹指导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从2000年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以来,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经历了艰苦的探索过程,但广东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找到了一条比较适合我省实际的,富有广东特色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新路子。   

    2007年1月,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了以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为主体,其它经办银行为补充的国家助学贷款新模式。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新模式全面解决了长期困扰我省高校助学贷款的“发放难”问题,开展助学贷款的高校数和获得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大幅增加。从2007年至2011年底,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为我省122所高校37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了20.5亿元助学贷款,发放量是前中标银行中标期内发放量的6.9倍,在全国高校助学贷款排名第二。   

    创新管理模式,基本实现“应贷尽贷”   

    今年秋季开学时的一件事,至今让广东教育界人士津津乐道。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今年6月刚刚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高职专科学校,今年9月报到人数中,有1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收到我省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后,希望能申请助学贷款帮助顺利入学。   

根据学生的需求,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立即加强与学校沟通,特事特办,开设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紧急受理学生。最终,这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获得新学年助学贷款,安心上学。   

    这一切得益于国家助学贷款新模式。该模式首次确立了以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助学中心”)为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平台,以高校为操作平台,“银行、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学生”四方互动的助学贷款管理模式。   

    据了解,自2007年实施新模式以来,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覆盖了全省所有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高校,所有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获得助学贷款,首次实现了“应贷尽贷”的政策目标。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加大力度资助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挥了国家助学贷款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主渠道作用。   

    据调查,我省高校60.9%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与住宿费主要来源于助学贷款,87.7%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为助学贷款对自己的学习帮助作用很大或较大,体现了国家助学贷款在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和基础作用。   

    目前,我省已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勤工助学为基本方式,以奖助学金为激励办法,以补助、减免为辅助手段和开辟绿色通道的多元化的资助体系。   

    违约控制指标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符合广东实际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了合作协调机制、风险防范机制、考核督办机制,有效保证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风险防范是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心和生命线。近年来,我省先后建立了违约定期通报制度、到期还本合同清偿制度、违约率较高高校集体约谈制度、违约定期整改制度等,有效地推动了我省国家助学贷款风险防范的管理。   

    此外,各高校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风险防范的做法,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的“双困生”发放求职资助金,帮助“双困生”解决部分求职经费;广东药学院对贷款毕业生毕业后的思想、就业、经济等情况一直关注,从学校的资助专项经费中拨出资金帮助部分就业情况不理想、收入水平很低的学生归还违约利息,让学生毕业后仍能享受党和政策的关心与支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助学贷款经办老师在校期间注意与贷款学生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学生毕业后保持与贷款学生的联系与沟通,关注学生的思想和经济状况,确保学生能按时还款。   

    不仅如此,我省在全国首创性的制定了财政、教育、银行联合考核督查机制。  

    通过数项机制创新,违约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我省高校助学贷款违约率从2008年底的23%下降至2012年9月底的0.88%,我省高校助学贷款风险得到明显有效控制。   

    在全国率先开展大学生信用档案试点   

    目前,助学贷款制度已成为我省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助学育人的主渠道作用。同学们普遍反映:通过助学贷款,树立了自立自强观念,鞭策大家勤奋学习、努力上进。   

    贷款学生诚信教育问题,一直是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为切实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他们的诚信意识,我省着力落实“四项举措”,即构建一个信用体系、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建立一项通报制度,推动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广东大学生信用体系就是其中一大亮点。200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试点工作,2011年在所有高校全面铺开。截至目前,全省118所高校已建立了130万份信用档案,其中90%的档案由学生本人激活。大学生信用档案全面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科成绩、奖罚经历、毕业评语等全方位信息,为学校、社会提供真实、全面的信用记录。当前,我省高校掀起了一股“人人讲诚信,个个守信用”的热潮,大学生诚信意识蔚然成风。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和政府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据统计,实施助学贷款政策以来,我省共为50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28亿元,省财政每年用于助学贷款贴息与风险补偿方面的预算资金从以前的1000万元增加至1亿元。这些政策的落实,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安心求学,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从而赢得了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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