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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助力全面小康
加入时间:2017-10-16    来源:南方日报

    农村要发展,根本要依靠亿万农民,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

    “三农”工作在全省经济稳定发展中有着“压舱石”作用。广东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历来重视农村改革“固本安民”的基础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把推进农村改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原则,认真贯彻党中央改革部署和要求,注重以改革为根本动力,将农村改革与精准脱贫、新农村建设、涉农矛盾化解相结合;注重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来破解“三农”发展顽疾;注重推动基础性制度改革创新,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集体产权确权和监管等最基本的制度建设抓起;注重激发群众和基层干部参与推动改革的内生动力相结合,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群众、引导群众、带动群众投身家园建设;注重点面结合,将改革试点和全省面上推进相结合,因地制宜推动农村综合改革。

    初步建立 “四梁八柱”基础性制度

    我省农村综合改革以“事要解决”和问题为导向,立足夯实制度基础,从农村产权确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民理事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事关根本的方面着手,着力构建健全的基础性制度。

    截至今年10月8日,全省农村承包土地实测面积3841.7万亩,实测率105.2%,颁发证书956.9万本,颁证率87.4%,化解土地确权矛盾纠纷5177宗。全省比国家部署提早三年,率先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实工作,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在县镇两级实现全覆盖。

    全省20户以上自然村成立村民理事会、乡贤理事会等群众组织113963个,覆盖率80.4%;全省共建成62个县级综合征信中心并已投入使用,录入居民信息约520万条、企业或个体户信息约40万条。“四梁八柱”型基础性制度初步建立,农村矛盾纠纷大幅减少,有效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复制推广 30项农村改革创新经验

    农村综合改革环环相扣。尊重基层创新实践是广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一大特色。

    2011年至2016年,我省11个市、县(区)主动承担了中央农办、财政部、农业部、国扶办6类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试点任务,先行先试,探索创造了30项改革创新经验,并在全省或特定范围内复制推广。其中,佛山南海区集体资产股份确权到户、“政经分开”改革、清远市党建和村民自治重心下移、清远市承包地先自愿互换并地再确权登记颁证四项改革成果被总结上升为中央政策文件内容。

    省委农办主任陈祖煌表示,下一步我省农村工作围绕农业要强、农村要美、农民要富,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以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等五大领域的基础性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建设发展长效体制机制,加快补齐农村建设短板,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激活农村建设发展内生动力,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奠定坚实基础、提供体制机制支撑,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创新实践典型案例

    清远市
    选举产生16803个村民理事会
    社会综合服务网络县域全覆盖


    清远市围绕提升农村组织化水平、改善乡村治理、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针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积极稳妥推进以“三个重心下移”“三个整合”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着力通过重塑农村基层的治理模式和组织方式,进而提高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清远市探索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由“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调整为“乡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在全市1023个行政村设立党总支1013个,在村民小组(自然村)通过单独或联合设立党支部9383个。

    同时在全市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成立村民理事会,由热心公益的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德高望重的乡贤、致富能人等担任理事会成员,制定村民理事会设立指引,明确村民理事会以村民小组(自然村)所辖地域为范围,以参与农村公共服务、开展互帮互助服务为宗旨,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活动,作为村委会加强村民自治与服务的重要辅助力量。

    截至目前,清远市村民小组(自然村)共选举产生了村民理事会16803个,覆盖率85%,理事会成员68456人。全市村民理事会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累计召开理事会议12.3万次,调解矛盾纠纷3.9万宗,协调组织开展公益事业建设3.6万件。

    为解决群众办事难,清远市在县域建立覆盖全县的社会综合服务网络,健全县、镇、村三级社会综合服务平台,在县、镇建立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在行政村一级建立社会综合服务站。截至目前,全市在行政村和社区分别建立了979个和181个社会综合服务站,服务站人员主要由原行政村“两委”成员担任,不足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录,主要承担上级政府部门延伸到村级的党政工作和社会管理事务,集中开展便民利民的全程代办服务,为农民提供八大类108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东莞市
    率先探索集体资产网上“无界”交易
    成功交易1.6万余宗金额超150亿


    东莞市以创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为契机,构建集体经济发展机会均等化、发展模式多元化和利益联结多样化的机制,开创了村组经济均衡发展、集体经济轻装上阵的发展方式,为新时期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开创了“新东莞模式”。

    为解决土地分散、农地招商难度大等问题,在农民和村组自愿的基础上,东莞因地制宜,对农村土地进行了镇、村、组三级集中流转。东坑镇集中流转坑美、塔岗、新门楼、寮边头、井美、凤大等6个村的山头水塘等农业用地,集中流转土地约4500亩。

    为解决新增人口的股权诉求,促进股权有序流转,东莞市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指导意见,明确股权继承、内部流转、赠予的方式和程序,提出探索取消集体股、允许有偿购股、项目入股等改革措施,理顺收益分配机制,从制度上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股份的占有、收益、处分。同时引入集体资产网上交易机制,顺应“互联网+”的时代要求,率先探索集体资产网上交易,推行网上竞价、网上拍卖,打破地域、空间的限制,使集体资产公开交易平台从局限在东莞的“有界”交易跃升至向全国开放的“无界”交易。

    截至2016年底,一区三镇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共成功交易1.6万余宗,成交金额为152.4亿元,溢价率9.8%,为农村集体增加直接收益13.6亿元;2015年因村务管理、村干部问题等涉农上访批次和人次比2013年分别减少43%和54%。

    此外,东莞市自2013年起,从市镇参与税收分成收入中切块5%设立补助专项资金,实行村(社区)治安、环卫、公共管理服务“三统筹”,探索建立村(社区)公共服务保障机制,有效减轻了基层经费负担和公共管理服务压力。2013年以来,全市公共财政累计补助超70亿元。

    蕉岭县
    构建“三位一体”农村改革体系
    全县8镇均已成立产权交易中心


    蕉岭县紧紧抓住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机遇,着眼全局,提出了“三位一体”的综合改革思路,以农村产权改革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打造了农村产权交易综合体、农业生产经营综合体、城乡发展综合体的改革体系。

    目前全县97个村、10.78万亩土地已完成登记颁证工作,颁证率达98%以上,基本完成土地确权工作。全县8个镇均挂牌成立了产权交易中心,97个行政村均设立了产权交易信息联络站,从而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了配套的、一站式的便捷服务。

    为有效激活农村基层治理活力,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村内群众组织,讨论村里的发展规划,管理监督党员、村组干部,收集民情民意。在自然村建立村民理事会(村民小组),调动乡贤能人参与社会治理,发挥村庄治理职能。村民理事会、村民小组与广大农户参与,村民的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与选举权四个权利同步发展。目前,全县8个镇97个行政村1503个村民小组共建立了592个村民理事会。

    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蕉岭县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达115家,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达20家,家庭农场经营面积达8470亩,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共计378家,各类农业龙头企业41家。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下,蕉岭县农产品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农产品附加值不断增加,特色农产品品牌不断壮大,辐射带动了全县8个镇3000多农户增收致富。

    新会区
    因地制宜探索四种土地确权机制
    构建新会特色农村“三资”监管体系


    新会区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激发内生动力为核心,致力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深化幸福新农村建设、改革农村基层治理机制等方面的改革。

    新会区以鉴定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为突破口,将所有农地纳入确权范围,并根据区内各种土地承包类型探索出了四种确权机制,如对已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坚决采取确权确地到户的形式确权;对一直由集体统筹经营的耕地,经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表决通过,采取确权确地(份额)到户的形式确权。截至2017年3月底,在新会区有土地确权任务的176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已完成确权方案制定的有1678个(占应确权的95%),已进行指界后张榜公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281个,公示面积435115亩(占应确权面积的101%),涉及地块167676块。

    新会区探索出以“一机构、两平台、三中心”为核心的运作模式,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委托授权,实行村账镇管、组账镇管,实现集体资金运作公开化、资产管理规范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监督手段多元化、运行机制阳光化,构建具有新会特色的农村“三资”监管体系。截至目前,“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监督成交8729宗,成交总标的32.05亿元,比拟定交易总价16.74亿增加了15.31亿,增幅达91.64%。

    南海区
    实行村居政经分开“五分离”
    试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南海区针对传统农村管理体制三位一体、政经混合、权责不清等问题,通过实行选民资格、组织功能、干部管理、账目资产和议事决策“五个分离”,实行集体经济组织单独选举和单列管理,全面厘清村居各类组织职责关系,明晰权益边界,建起一道集体经济利益争议矛盾的“防火墙”。据佛山市南海区抽样调查,“政经分开”后群众对“两委”干部满意度从70%提高到90%。据初步统计,区镇每年投入村(居)公共服务费用超过15亿元。

    针对农村资产(包括资金、资产、资源)分布散、监管难、纷争多等问题,南海区全面建成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集体经济财务监管平台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股份)管理交易平台。2014年建成区级集体产权交易平台,成立了区集体土地交易中心、区集体产权交易中心和区集体经济股权管理交易中心,将集体土地、集体资产交易从原来二级交易细化成三级交易。截至2017年10月13日,进入“三平台”成交的集体资产有73704宗,标的总金额达469亿元,在管财务账2763套,在管资金137亿元,83万社员股东的股权全部纳入平台管理。2011年至今,全区农村“三资”管理类信访同比分别下降19%、53%、15%、12%和6%。

    针对集体经营性用地的流转缺乏上位法支持导致集体土地抵押融资困难和土地难以报建问题,南海区出台“1+N”政策支持盘活集体用地,制订了包括入市管理试行办法、资产交易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11份入市政策文件。目前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取得较大突破,截至今年9月底,入市地块71宗,面积约2162亩,成交金额达58亿元;认定5个产业载体项目,土地面积360多亩。截至今年6月,抵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19宗,面积约348亩,抵押价值达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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