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帮扶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项目与资金的公示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响应党和政府号召,帮扶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实施困难户住房修缮项目,向我会提出申请,要求拨付定向捐赠款贰万捌仟玖佰肆拾元整(¥2894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4日(共7日)。对公示项目或资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扶贫开发协会秘书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曹银辉;办公电话:020-37288677;手机:13922262759;邮箱:gdfupinxz@163.com。
序号 |
帮扶对象 |
帮扶项目 |
帮扶金额(元) |
1 |
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困难户 |
住房修缮 |
28940.00 |
合计:大写(人民币)贰万捌仟玖佰肆拾元整
小写:(¥28940.00元) |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2021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