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帮扶乐昌市长来镇和村村,开展贫困户慰问、扶贫开发等项目,向我会提出申请,要求拨付定向捐赠款壹拾壹万玖仟陆佰陆拾陆元捌角(¥119666.8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0年1月4日至1月10日(共7日)。对公示项目或资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扶贫开发协会秘书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序号 |
援建名称 |
援建项目 |
援建金额(元) |
1 |
乐昌市长来镇和村村 |
开展贫困户慰问、扶贫开发等项目 |
119666.80 |
合计:大写(人民币) 壹拾壹万玖仟陆佰陆拾陆元捌角 小写:(¥119666.80元) |
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2020年1月3日 |